1、事业单位设立企业通常有两种情况。一是除事业单位编制外,部分人员视同企业用工,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。
(相关资料图)
2、他们属于服务人员(也是有事业编制的服务人员)。
3、第二,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,还有另一个企业化单位,属于这个事业单位,这个企业化单位的人员当然是职工。
4、待遇方面,理论上来说,两者是完全不同的。
5、工资标准/福利标准有不同的规定。
6、这一点在退役后会更加明显。
7、其实很多单位因为工作需要,往往会做出同样的待遇,尤其是使用不同人员编制的单位,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,但这只是单位的做法,可以由另一个领导来改变。
8、或者相关领导机关要求纠正,很容易改变这种情况。
9、如果你想转到别的事业单位,你的企业编制肯定是不行的。
10、当然现在事业单位也搞聘任制,就是签合同。
11、但无论如何,人事局管的是编制内的人员及其待遇(包括退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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